金融界
2024-05-17 12:16发布于北京
眉县韵达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快递服务标准被处以罚款6000元2024年01月19日,宝鸡市邮政管理局就眉县韵达商贸有限公司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一、当事人基本情况企业(个人)名称:眉县韵达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飞住所:荣华路南段明润农产品物流园内西南角品牌:韵达二、案由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三、主要事实违反快递服务标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16条第1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四、行政处罚内容罚款6000元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2024年1月19日前改正违法问题,将快递按址投递承办单位:宝鸡市邮政管理局公开日期: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