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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石头镇:用好“四字诀”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2024-12-12 15:00:57 陕西党建网 2007℃

洛川县石头镇党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洛川县乡村社会治理“133制”,切实用好“四字诀”,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基层社会环境。

以“防”为先。镇党委始终坚持预防工作超前介入,使预防工作走在矛盾激化前,努力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充分发挥镇村干部、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等多方力量,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重点围绕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纠纷、经济往来等方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集中排查,对发现的矛盾风险苗头隐患和线索,按层级、分类别建立台账,确保情况清、底数明。

以“调”为主。健全“一站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探索“分类分级、三调联动”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区分“一般类、关注类、重点类”三个等级分别整合镇、村两级力量资源进行化解。依托镇综治中心,整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老党员、退休老干部、退伍军人等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采取法律指引、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措施,把调解过程变成当事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过程,实现“调解一件,普法一片”的双赢效果。今年以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85起,成功调处85起,调解成功率100%。

以“宣”为常。把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作为矛盾纠纷防范的关键环节,统筹各方资源,通过“线上+线上”的方式,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全力营造学法守法、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利用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持续宣传反面典型案例,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调解阻力,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以“回”为稳。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后的成果巩固,防止矛盾纠纷复发。严格落实矛盾纠纷“一事一回访”制度,坚持及时回访、跟踪问效,定期梳理各类已化解的矛盾纠纷,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避免纠纷反弹,切实做到“化解一起、回访一起”,使已化解的矛盾纠纷满意率达100%。

供稿:洛川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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