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好了才发现选址不符合要求?
装修好了被告知装修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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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餐饮服务
要事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审查
一般要求有哪些?
以下这些事项要关注
1、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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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周边200米内、幼儿园周边50米内不得有酒吧。
3、食品经营场所不得设在易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否则不予许可。
4、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否则不予许可。
5、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在存放和加工过程受到污染。
6、初加工制作、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铺设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的墙裙。
7、冷荤类食品制售、冷加工糕点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间。
8、经营者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还需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九十个工作日至十五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申请,否则许可证将被依法注销,影响正常经营。
温馨提示
申请人在装修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建议对照食品经营有关要求进行预审,避免因布局不合理驳回整改造成时间及资金成本的重复投入。
请申请人在经营场所硬件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再申请许可核查,避免出现因申请人经营场所条件未达到备检要求造成超时,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
责任编辑 | 王 兴
编辑 | 张 培 培
排版 | 武 丽 娜
主编 | 李 宏 国
来源 |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